暂无数据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男,19**年6月*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租住在邯郸市**区**小区*-*-10.涉嫌寻衅滋事罪,于2013年2月2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9日被逮... 查看详情 >>
申请人:XXX被申请人:XXX请求事项请求人民法院至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依法调取被申请人名下位于XXXX单元房的房屋权属证明及相关手续。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1997年... 查看详情 >>
审判长、审判员:河北张凤阁律师事务所接受牛美香的委托,指派本律师担任其代理人。现结合本案的事实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原、被告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1、被告从1... 查看详情 >>
原告:王某,女,XX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现住邯郸市XX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 被告:张某,男,XXXX年XX... 查看详情 >>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河北张凤阁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亲属的委托,并指派律师李杰民作为被告人李**的辩护人,律师接受委托后查阅了相关案卷。辩护人对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有故意伤害罪没... 查看详情 >>
13年 (优于80.6%的律师)
60次 (优于97.62%的律师)
34次 (优于97.57%的律师)
39224分 (优于98.81%的律师)
一天内
78篇 (优于98.45%的律师)